最近有一两位同事,因为临时有事,就经常向我借钱,数目倒是不多,少的十元,多的也就五十元,不知是因为数目太少还是因为健忘,过去十几天了,同事竟然绝口不提,他们不好意还我也不好意思要呀,因为毕竟同事一回,就那几个小钱,可如果以后经常这样,谁还愿意再借钱给他们呢?
提起借钱,便想起我师范时的同桌,九八年同学聚会,他们两夫妻都是我的师范同学,当时同学聚会每个人要交一百二十元,同桌竟然没带钱,我就借给他两百四十元,时间已经过了十六年了,同桌早已经把这件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,要知道九八年我们的工资还不到八百元,既然她忘了,我也从没提起。后来谁再向我借钱,我都有所顾忌。居家过日子,家趁万贯谁都会有个措手不及的时候,可好借好还才会再借不难,这样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的谁受得了呢?
谁能告诉我,借钱不还我该怎么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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